欢迎来到德清张宝律师网!在线咨询|联系我们

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

189-5724-9302

您所在的位置: 德清张宝律师网 >法律文书

律师介绍

张宝律师 张宝律师,浙江苕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副主任,曾执业于安徽永承律师事务所。毕业于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,国家“211工程”重点大学华北电力大学。专注于中小企业法律服务,擅长合同、债权债务、劳动(含工伤)、交通事故等民商业务... 详细>>

在线咨询

联系我们

律师姓名:张宝律师

电话号码:0572-8060709

手机号码:18957249302

邮箱地址:zblawyer123@hotmail.com

执业证号:13305201110425125

执业机构:浙江苕溪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德清县武康镇百乐街6号宇恒大厦九楼A座

法律文书

行政申诉状的格式

行政申诉状是指行政诉讼当事人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人,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或判决,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要求复查纠正的一种法律文书。行政申诉状不受时间限制,接受申诉状的机关是原审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。

行政申诉状的结构如下:

(1)申诉人的基本情况。

(2)案由。写明申诉人对哪个法院的什么裁判提出申诉。

(3)请求事项。提出请求法院撤销,变更原审裁判再审,以纠正原审裁判不当。

(4)申诉事实和理由。写明客观事实、列示证据、针对原判认定事实的错误。提出申辩以利再审法院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和准确认定案件性质。紧扣原审判决、裁定在适用法律方面的错误,依据正确的法学原理和条款进行辩驳论证和纠正。

(5)呈递法院名称、申诉人签字盖章、注明年月日。

(6)附项。即有关证据的种类和件数

附:行诉申诉状范本



免责声明: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

Copyright © 2019 www.dqlvshi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

地址:德清县武康镇百乐街6号宇恒大厦九楼A座

电话:18957249302

技术支持:网律营管